()机型相同但起飞到达时刻不同的航班,航班号相同。
为国外(地区)企业的飞机(船舶)提供航线维护(航次维修)的货物劳务,出口企业(维修企业)申报退(免)税时应将国外(地区)企业名称、航班号(船名)填写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第22栏“备注”中,并提供以下什么资料()。
A、与被维修的国外(地区)企业签订的维修合同
B、出口发票
C、国外(地区)企业的航班机长或外轮船长签字确认的维修单据(须注明国外(地区)企业名称和航班号(船名))
D、从与签订维修合同的境外企业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