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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科

某企业会计部门对本企业销售科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定额为2000元。某销售人员将销售费用开支500元报销,会计应记入贷方的科目是()。

A.管理费用

B.销售费用

C.现金

D.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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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竹启稠银放.下列支出中菜塌沉挽殊游叉官盛蚕裁箭洁,应该计入销售费用的是谊广未重宾漂(球场忌明杆)

A、市场营销总监的薪酬

B、专设销售机构人员的薪酬

C、企业销售科人员的薪酬

D、负责采购供应管理人员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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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分配在销售科的小王工作很如意,他本人想在本单位长期工作下去,那么,只有当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年以上,他与工厂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他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5

B、8

C、10

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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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某国有公司的销售科负责人,某日到财务室报销时,推、门进屋发现室内无人。保险柜钥匙放在办公桌上。甲便用该钥匙从保险柜中取出5万元现金,装在文件袋中逃离财务室。甲的行为构成()。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贪污罪

D.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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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分配在销售科的小王工作很如意,他本人想在本单位长期工作下去,那么,只有当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年以上,他与工厂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他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5
B.8
C.10
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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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2007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李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9名董事,另有6位董事因事请假,但都出具了委托书由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董事会会议讨论的下列事项,经表决有8名董事同意而获通过(含委托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的董事):

(1)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会成员涨25%的工资。

(2)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李某在家休养,决定由本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

(3)鉴于公司的本年销售目标订立的比较高,拟将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销售人员10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问题较为严重,决定单独设立信用部门,负责审核给与赊销的公司的信用情况,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和新设立信用部的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付诸实施。

(4)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债券的余额为600万元,公司最近审计的净资产额为36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甲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董事会认为将公司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的方案和新设信用部的决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该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7)公司债券发行额是否符合条件?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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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员在销售科查阅到2004年一季度与顾客签订了13份合同,审核员要求查看对这些合同进行评审的记录,销售科长说:“所有的合同都评审了,但我们没有书面的评审记录,我们单位的计算机都是联网的,所有的合同评审都在网上进行,评审之后认为可以满足要求时才签订合同,但评审记录都从计算机中删除了,没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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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玻璃厂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务科的小刘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

A.1

B.2

C.3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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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玻璃厂于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务科的小刘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

A.1

B.2

C.3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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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玻璃厂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总务科的小刘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

A.1

B.2

C.3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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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玻璃厂于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可以与同一劳动者约定()次试用期。

A.一

B.二

C.三

D.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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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某玻璃厂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人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总务科的小刘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
A.1
B.2
C.3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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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玻璃厂于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
运输科的小周结婚了,他的岳父是某物流公司的总经理。小周想辞掉现有的工作,在岳父的物流公司开货车。那么小周应提前日以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30;书面
B.30;口头
C.15;书面
D.15: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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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3月5日,新欣化工公司的总经理出差了,这次的期限是从3月5日至3月12日,预定12日上午回来。文员小王负责处理公司的各类邮件。小王从收发室取回了邮件,其中上司亲启的信一封,一个邮包,总经理办公室收件三封,其中有一封寄自河南分公司的信总经理曾关照过让销售科科长处理。正好销售科的小李走过办公室,小王说:“小李,把这封信交给你们科长”,小李把信带走了。小王把总经理亲启件放在总经理办公桌的抽屉里,又拆开总经理办公室收件,一封是邀请总经理参加定于3月12日下午的研讨会,小王想,总经理前几天还谈到准备参加这次研讨会,12日他正好回来,一定会参加的。于是小王打印了接受邀请的回信,明确告知对方总经理将参加会议,并替总经理签了名。拆开第二封信,拿出信纸,里面还有两张产品样品的照片,小王看了信的内容,附件里说明有三张照片,小王不知道如何处理,她把照片又放回了信封中。 小王拆开邮包,发现是产品研发中心为了开发新产品,在前几天订购的新型材料,一共有五个品种,小王凭印象觉得订购的是三种,多了两种。心想,是供应商主动送来的,不拿白不拿,于是她打电话让研发中心的人取走了。小王处理邮件的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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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述事实,指出不符合GB/T19001—ISO9001中最适用的条款,并说明理由:销售科一份“顾客意见登记表”中写到“2000年7月18日长海宾馆王XX来电说2000年7月13日购买的一批空调安装使用后有漏水的情况,且噪音较大”,表格“处理”一栏空白未填。而公司售后服务控制程序中规定:对顾客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在三天内进行解决。销售科长向审核员解释说:“这批空调是我们负责安装的,但因为这几个月安装空调的情况很多,我们人手有限,可能后来事情一多也忘了派人去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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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玻璃厂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由于工厂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50人,生产科的小何面临着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威胁,那么企业应当提前()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以裁减人员。

A.10

B.30

C.45

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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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例分析题]某年3月5日,新欣化工公司的总经理出差了,这次的期限是从3月5日至3月12日,预定12日上午回来。文员小王负责处理公司的各类邮件。小王从收发室取回了邮件,其中上司亲启的信一封,一个邮包,总经理办公室收件三封,其中有一封寄自河南分公司的信总经理曾关照过让销售科科长处理。正好销售科的小李走过办公室,小王说:“小李,把这封信交给你们科长”,小李把信带走了。小王把总经理亲启件放在总经理办公桌的抽屉里,又拆开总经理办公室收件,一封是邀请总经理参加定于3月12日下午的研讨会,小王想,总经理前几天还谈到准备参加这次研讨会,12日他正好回来,一定会参加的。于是小王打印了接受邀请的回信,明确告知对方总经理将参加会议,并替总经理签了名。拆开第二封信,拿出信纸,里面还有两张产品样品的照片,小王看了信的内容,附件里说明有三张照片,小王不知道如何处理,她把照片又放回了信封中。小王拆开邮包,发现是产品研发中心为了开发新产品,在前几天订购的新型材料,一共有五个品种,小王凭印象觉得订购的是三种,多了两种。心想,是供应商主动送来的,不拿白不拿,于是她打电话让研发中心的人取走了。小王处理邮件的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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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玻璃厂于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运输科的小周结婚了,他的岳父是某物流公司的总经理。小周想辞掉现有的工作,在岳父的物流公司开货车。那么小周应提前()日以()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30;书面

B.30;口头

C.15;书面

D.15;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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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述事实,指出不符合GB/T19001—ISO9001中最适用的条款,并说明理由:机床厂总装车间在总装一批批号为NO.238的10台X62W型铣床时,发现每台铣床的主轴箱中两个关键齿轮(NO.3,NO.4齿轮)的检验报告还未完成。为了抢进度,经检验科及质量管理办同意,在作好标志及记录的情况下例外转序,先进行总装配。总装完成后,专职成品检验员就进行了成品检验,且顺利通过。此时,20件齿轮的检验报告也出来了,表明性能全部合格。检验科就签发了合格证,并通知销售科可以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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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题干某玻璃厂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由于工厂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50人,生产科的小何面临着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威胁,那么企业应当提前()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以裁减人员。A:10B:30C:45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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