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茄烟
某市卷烟厂2015年1月委托某县城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烟叶成本8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受托方无雪茄烟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
A.975
B.1200
C.1275
D.2531.25
A.975元
B.1200元
C.1275元
D.2531.25元
甲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自产雪茄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销售自产的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万元;另将雪茄烟与烟丝组成礼品盒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其中雪茄烟销售额18万元,烟丝销售额2万元。已知:雪茄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6%,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当期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则甲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万元。
A、22.61
B、22.49
C、20.89
D、22.79
A750
B1200
C975
D1275
A“支”
B“万支”
C“亿支”
D以上都对
某市区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不含税),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这批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元。
A、810
B、1120.24
C、1265.63
D、1334.23
某市一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成本为40000元,支付加工费(不含增值税)5000元,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已知受托方无同类雪茄烟的销售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元。
A750
B1057.5
C1050.23
D1265.63
位于某市区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不含增值税),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受托方无同类雪茄烟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
A、810
B、1120.24
C、1265.63
D、1334.23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3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支付本期外购烟丝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库存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25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50元)、雪茄烟500箱;
(3)经专卖局批准,销售卷烟给各商场12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2%的折扣,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5)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零售雪茄烟15箱和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取得雪茄烟过期的包装物押金收入7.02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烟丝短缺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79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烟丝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雪茄烟消费税比例税率25%、烟丝消费税30%,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计算12月份与销售雪茄烟相关的消费税;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3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支付本期外购烟丝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库存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25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50元)、雪茄烟500箱;
(3)经专卖局批准,销售卷烟给各商场12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2%的折扣,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5)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零售雪茄烟15箱和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取得雪茄烟过期的包装物押金收入7.02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烟丝短缺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79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烟丝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雪茄烟消费税比例税率25%、烟丝消费税30%,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计算12月份销售雪茄烟与押金收入的销项税额;
位于某市区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不含增值税),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受托方无同类雪茄烟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元。
A810
B1120.24
C1265.63
D1334.23
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的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同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A、卷烟的非代表品、雪茄烟、烟丝
B、卷烟的非代表品
C、雪茄烟、烟丝
D、烟草制品
A国务院
B工业和信息化部
C国家计划部门
D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B.3141.56
C.4398.19
D.3566.03
A.3877.61
B.3141.56
C.4398.19
D.3566.03
某卷烟生产企业将某厂生产的某品牌的雪茄烟作为福利发给某厂职工。该类雪茄烟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1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6%,则确定的组税价格为()元。
A、9500
B、10500
C、15625
D、16406.25
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己税烟丝300万元,本期外购己税烟丝取得防伪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支付本期外购烟丝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为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库存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25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50元)、雪茄烟500箱;
(3)经专卖局批准,销售卷烟给各商场12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2%的折扣,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经税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5)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零售雪茄烟15箱和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取得雪茄烟过期的包装物押金收入7.02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烟丝短缺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79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烟丝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雪茄烟消费税比例税率25%、烟丝消费税30%,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12月份销售卷烟与取得延期付款补贴收入的销项税额;
(2)计算12月份销售雪茄烟与押金收入的销项税额;
(3)计算12月份非正常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4)计算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12月份与销售卷烟相关的消费税;
(7)计算12月份与销售雪茄烟相关的消费税;
(8)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9)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3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支付本期外购烟丝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库存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25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50元)、雪茄烟500箱;
(3)经专卖局批准,销售卷烟给各商场12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2%的折扣,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5)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零售雪茄烟15箱和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取得雪茄烟过期的包装物押金收入7.02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烟丝短缺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79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烟丝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雪茄烟消费税比例税率25%、烟丝消费税30%,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计算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