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庭
许多独生子女上大学后,家里只剩下夫妻两人,这样的家庭被称为
A、核心家庭
B、小家庭
C、丁克家庭
D、空巢家庭
E、和谐家庭
美国家庭的“一夫一妻”、“小家庭制”体现了夫妻关系中的哪些属性?()
A、性爱性、连续性
B、连续性、排他性
C、包容性、排他性
D、非连续性、排他性
商鞅在变法法令中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以国家法令的形式把小家庭制固定化,主要是为了
A.顺应时代发展潮流
B.保证政府的赋税收入
C.稳定农村社会秩序
D.显示政府的变法决心
学者研究发现:春秋以上是大家族最盛的时期,战国时代渐渐衰微,汉代重新恢复,此后一直维持了两千年。导致大家族衰微,小家庭增多的原因不包括()
A、小农经济发展
B、宗法观念结束
C、诸侯争霸影响
D、各国变法推动
按照家庭中人员的多少,可以把家庭分为大家庭、小家庭和单身家庭等三种类型,其牛大家庭的家庭人口一般是在()
A、4人(含4人)以上
B、5人(含5人)以上
C、6人(含6人)以上
D、7人(含7人)以上
为组建小家庭和生育子女准备必要的财力;为充电学习和充实生活准备必要的资金;为购置房产准备首付资金;如果计划创业,为创业积累资金是()个人理财的主要任务。
A.求学成长期
B.成家立业期
C.年富力强期
D.稳定成熟期
A.儿童福利院
B.综合福利院儿童部
C.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D.SOS儿童村
战国时期,国家强制诸子均分土地,从而分割成若干小家庭,以适应服役、纳税的需要。后世基本都有诸子均分家产的法令。该现象
A.表明宗法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B.体现了对私有产权的保护
C.有利于自耕农经济的发展
D.有利于缓解人地矛盾
不同家庭结构的人们居住分布呈同心圆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人口多的大家庭,需要宽敞的空间,一般住在城市外圈
B.小家庭、单身家庭在内圈
C.退休后,在更远的、更接近自然的地方居住
D.青年期,刚从学校毕业,未婚,无子女,一般住在城市边缘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⑤
D①②③⑤
史学家钱穆曾说:“从前封建时代,政府和家庭,有分不开的关系,现在则不然了。组织政府的是一个一个人,不再是一个一个家。”这一变化( )
A.促进了“民本”思想的产生 B.打破了小家庭生产椒式模式
C.推动了土地公有制的确立 D.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据记载,从西周至春秋中期,社会基本生产单位是父、子、孙三代的父系大家庭,而到了战国初期,基本生产单位则是“治田百亩”的“五口之家”或“八口之家”的小家庭。此变化说明
A.铁犁和牛耕得到了普及
B.西周井田制的生产方式开始瓦解
C.精耕细作农业已经形成
D.个体小农生产组织形式逐渐形成
创刊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家庭周报》,记录的是一个小家庭几十年来的变化,却折射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家庭周报》看似是一份家庭小报,实则是优秀文化对家风的浸润。《家庭周报》的创办和发展
①反映了时代发展和历史变迁
②实现了文化与经济相互融合
③决定了家庭成员的文化素养
④丰富了家庭成员的精神生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老陈一家提供家庭服务。在家庭会议时,因孙子患有厌食症,奶奶指责媳妇不会照顾家庭,抱怨连孙子的入学安排也需要自己操心提醒。社会工作者转向儿子和媳妇,鼓励儿子分享小家庭的生活,但奶奶很快就打断儿子与社会工作者的谈话。为了改变老陈家庭内部的权利结构,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中的()技巧。
A反映感受
B间接影响
C直接影响
D打破平衡
A.反映感受B.间接影响C.直接影响D.打破平衡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无论何时,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下列四位网友对于家风是什么谈了自己的认识。
网友甲家风就是勤勤恳恳做事,本本分分做人,家风不在嘴上,家风在行动上。
网友乙家风是一个小家庭或者大家庭所尊循或崇尚的风气和品质,家风既有家的特性,又有“社风”的共性。
网友丙弘扬家风,人格爱国第一,人无品格,行之不远。
网友丁“家风正,则国正"。从家风开始,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改善。
请选出两位网友的观点,运用《生活与哲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其观点的合理性。
商鞅变法对古代中国影响很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逐渐体现出衰败的趋势,至春秋时期,井田制度已无法激励生产积极性,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民不肯尽力于公田”,“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的局面时有发生。至战国时代各国纷纷变革,意在废弃井田制度。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商鞅变法实行“为田开阡陌封疆”,“除井田,民得买卖”。从而彻底废除了古老的“田里不鬻”政策。
——《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演进的逻辑及其当代启示》
材料二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社会对婚姻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只有得到官府证许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如此强调官婚,便使婚姻更加规范化、严肃化,因而增加了离异的困难性,有利于个体小家庭的巩固。在婚姻生活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奸乱行为加以严惩。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稳定了婚姻家庭关系,维护了国家与社会的秩序,使建立在小家庭基础上的秦成就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伟业,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摘编自刘举《商鞅变法后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
(1)根据材料一及结合所学,回答商鞅在制度和政策两个层面对中国古代农业发展的贡献,分析战国时期土地制度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商鞅关于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对秦国社会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