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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典礼

舞狮作为中国传统民间表演已有2000多年历史。在狮子舞中,两位表演者同披一件狮子服,一个舞动头部,另一个舞动身体和尾巴。他们熟练配合,模仿狮子的各种动作。狮子是兽中之王,象征幸福和好运,所以人们通常在春节和其他节日期间表演狮子舞。狮子舞也可能出现在其他重要场合,如商店开业和结婚典礼,往往吸引许多人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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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 A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时起算

  • B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

  • C从双方共同生活时起算

  • D从双方举行结婚典礼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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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A.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时起算B.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C.从双方共同生活时起算D.从双方举行结婚典礼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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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18岁)和乙女(14岁),按照当地农村的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是一种可撤销婚姻

B.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有效,相互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C.甲与乙已达到法定婚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D.如甲与乙在达到法定婚龄前起诉解除关系,法院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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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为同事,相识恋爱不久,为不错过单位福利分房机会,匆忙地进行结婚登记。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发现性格不合,遂想解除婚姻关系。二人认为双方虽然进行了结婚登记,但并未举行结婚典礼,也未同居,因此不属于真正的结婚,要解除婚姻关系也无需办理离婚手续。于是,两人各奔东西。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甲乙二人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②甲乙二人对解除其婚姻关系的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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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为同事,相识恋爱不久,为了不错过单位福利分房机会,匆忙地进行结婚登记。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发现性格不合,遂想解除婚姻关系。二人认为双方虽然进行了结始登记,但并未举行结婚典礼,也未同居,因此不属于真正的结婚,要解除婚姻关系也无需办理离婚于续。于是,两人各奔东西。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甲乙二人是否存在婚姻关系?(2)甲乙二人对解除其婚姻关系的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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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F、G、H共八人为四对夫妻。已知:(1)E曾作为客人参加了D的结婚典礼;(2)A的爱人是H的表兄;(3)E和F性别相同;(4)A、B、E三人在结婚前,同住一间宿舍;(5)H夫妇出国旅行时,B、C、E代表各自的爱人到机场送行。根据以上信息可以推出以下哪项?
A.C和D是夫妻。
B.B和D不是夫妻。
C.G和E是夫妻。
D.H和F不是夫妻。
E.无法确定谁和谁是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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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日,23岁的刘女士与27岁的周先生按当地风俗习惯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但双方并没有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2001年周先生父母因病先后去世,留下了两居室的楼房。2002年3月8日,刘女士和周先生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3月8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对周先生父母所留遗产归属问题二人产生纠纷。

从法律角度看,影响财产分配规划的因素可能不包括()。

A.婚姻的有效性

B.财产的数额

C.家庭债务

D.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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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题干资料:2000年5月1日,23岁的刘女士与27岁的周先生按当地风俗习惯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但双方并没有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2001年周先生父母因病先后去世,留下了两居室的楼房。2002年3月8日,刘女士和周先生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3月8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对周先生父母所留遗产归属问题二人产生纠纷。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从法律角度看,影响财产分配规划的因素可能不包括()。A:婚姻的有效性B:财产的数额C:家庭债务D: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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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女与荀男恋爱多年,两人刚刚登记结婚,共同存款和共同为结婚准备的用品价值上万元。荀男身为司机,不幸的是,在原定结婚日前一周,荀男在出车中遇到车祸,车毁人亡。金女主张,没过门的媳妇也是媳妇,应继承爱人的遗产。公婆认为,一没结婚,二没同居,把给新媳妇做的衣服拿走就可以了,双方协商不下,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没举行结婚典礼,不是夫妻,无继承权B.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先划出一半为金某的个人财产C.原则上对另一半财产公婆和女方两人有平等的继承权D.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公婆应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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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题干资料:2000年5月1日,23岁的刘女士与27岁的周先生按当地风俗习惯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但双方并没有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2001年周先生父母因病先后去世,留下了两居室的楼房。2002年3月8日,刘女士和周先生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3月8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对周先生父母所留遗产归属问题二人产生纠纷。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制定财产分配规划时,理财规划师不需要()。A:了解客户的职业背景B:确定客户的财产分配目标C:选择适当的财产分配工具D:分析客户的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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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与乙女系同事,经过两年自由恋爱决定结婚,因甲身份证遗失,两人决定暂不办理结婚登记,于2011年6月2日举行结婚典礼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3年,乙生育一女孩,甲重男轻女,拒绝抚养女儿并建议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为此,夫妻感情恶化。2015年甲在外出差期间结识丙,在甲追求下,2016年11月甲丙二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开始共同生活,自此对乙母女不管不问。2017年5月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追究甲的重婚罪,并要求甲负担女儿的生活费。而甲则要求与乙离婚。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①甲是否构成重婚?②乙生育的女儿法律地位如何?甲是否应承担其女儿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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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克拉克魔咒:澳大利亚长跑运动员罗兰德?克拉克曾在5000米、10000米等长跑项目中17次创造世界纪录,但在1956-1964年三届奥运会一块金牌未得,仅获得一枚铜牌,他也因此被称为“伟大的失败者”。不光是克拉克,历届奥运会中,1/3以上公认的实力最强者并未登上冠军领奖台,这成了体育界有名的“克拉克魔咒”。此后,人们便以这位运动员的名字来形容大赛中的失常现象,进而泛指不能够在重大场合正常发挥的现

A.学习优异的小孟在升学考试中失利

B.口才出众的小王在演讲比赛中忘记了演讲词

C.刘翔在2008年奥运会110米跨栏比赛中退出比赛

D.新郎官在结婚典礼上失口叫丈母娘为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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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魔咒:澳大利亚长跑运动员罗兰德·克拉克曾在5000米、10000米等长跑项目中17次创造世界纪录,但在1956—1964年三届奥运会一块金牌未得,仅获得一枚铜牌,他也因此被称为“伟大的失败者”。不光是克拉克,历届奥运会中,1/3以上公认的实力最强者并未登上冠军领奖台,这成了体育界有名的“克拉克魔咒”。此后,人们便以这位运动员的名字来形容大赛中的失常现象,进而泛指不能够在重大场合正常发挥的现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不属于克拉克魔咒的是()。

A.学习优异的小孟在升学考试中失利

B.口才出众的小王在演讲比赛中忘记了演讲词

C.刘翔在2008年奥运会110米跨栏比赛中退出比赛

D.新郎官在结婚典礼上失口叫丈母娘为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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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与张某于10月2日举行结婚典礼。同日,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交给吴某,印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色扩印公司引用免责条款.只同意赔偿1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A.彩色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
B.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
C.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
D.彩色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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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与张某于2004年10月2日举行结婚典礼。同日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吴某,印单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本店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色扩印公司引用免责条款,只同意赔偿一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

A、彩色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

B、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

C、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

D、彩色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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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甲男与乙女于2005年2月14日举行结婚典礼。同日甲男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38元,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甲男,印单上事先印好丁“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本店赔偿同类同号胶卷1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甲男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扩印公司引用免费条款,只同意赔偿—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甲男精神损失
B.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
C.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
D.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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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1973年生于广西)于1993年在深圳打工期间结识比自己小两岁的海南姑娘黎某。两人感情急剧升温,并于1994年3月开始同居。1998年初,黎因外公去世回家奔丧,并于其后在家呆了半年。在此期间。程某又和一小自己5岁的四川姑娘张某同居。1998年6月,黎某回深圳后发现程张两人关系,但仍和程某同居在一起。1999年除夕前,黎某回家过年,临行前与程某约定来年4月程某到海南接她去广西完婚。然而,程某却于2000年3月带张某回到老家象夫妻一样住在一起。同年8月黎某赶到广西,当着张某的面哭着要程某给个说法。程回答说:“你们两个我都喜欢,要我赶走任何一个人都是不可能的,干脆两个人都住下来。今后谁住得下就住,住不下也不勉强。”黎张两人均不愿意放弃,都想找机会挤走对方,于是便按程的意思过起了一男二女的同居生活。2000年9月,程某向亲友发出结婚请贴,同月28日,程某与二女举行了结婚典礼。三人这种关系直到2001年7月初公安机关介入时才解除。在此期间,黎张二人各生育一子。请回答对程、黎、张三人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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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服饰人们常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说明服饰对人们是很重要的。打扮是必然的,也没什么不好,打扮得漂亮,能给人美丽的感觉,否则就适得其反,反而惹来别人的笑话。看着大街上的人流穿着各不相同,各具特色的服饰,心中总是很感叹。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的服饰款式基本上是统一的,颜色也只有绿色蓝色黑色灰色等这么几种。而现在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以及气质风格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饰。其实随着社会的发展,服饰穿着也渐渐成为一门学问,只有在不同的场合穿着最适合的服饰,穿着适合自己气质的服饰,才会给人以和谐的美感。首先服饰要大方得体,人要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份或者场合来选择服饰,如果年轻的模仿年老的穿衣,不但显得老气,那种年轻的蓬勃朝气也被淹没了。如果年老的模仿,年轻的穿衣,就会被别人说人都老了,还来扮嫩!如果是参加朋友的结婚典礼,却穿着一身轻快简便的T恤衫配上短裤,这将会给人太轻率地感觉。其次,就是穿着打扮要展示个性。有些人化妆过于浓艳,衣服过于花俏,那样会给人觉得太俗气。有些人脸上长了几颗青春痘,就用粉底涂上厚厚的一层,这样看起来多么的不自然,让人觉得这个人怎么这样的不自信,呢服饰随便自然,充分展现自己独有的风格,这就是个性美。张爱玲精辟地总结道,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是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总的来说,人无论穿的多么漂亮,打扮的多么花枝招展,这些都只是起到陪衬的作用。最重要的是人本身的自然美和内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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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短文,回答下面题。
准新郎以钻石戒指订婚,这个传统始于15世纪。当时奥地利大公麦西米伦以钻戒向柏根地的玛丽许下海誓山盟。他的亲信大臣呈文:“殿下,在订婚时,您必须送一枚嵌有钻石的戒指。”麦西米伦欣然同意。这个仪式便从此流传。
在中古世纪时,准新郎为稳定心上人的心,便向心上人送爱的信物。当时许多绅士流行送手套给意中人表示求婚。如果对方在星期日上教堂时戴着那副手套,就表示她已答应他的求婚。
中古世纪的新郎订婚时,把婚戒先在新娘左手的3只手指上轮流戴,以象征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一体,最后就把戒指套在无名指上,因为他们认为左手无名指的血管直接通往心脏。于是将婚戒戴在左手的无名指,就成为所有英语系国家的传统。
热能和压力蕴育出颗颗结晶的钻石,钻石是人类目前所知硬度最高的物质。在古代,人们并没有切割钻石的工具和技术,钻石因此自然成为永恒不渝的爱情象征,而孕育钻石的热能就代表着炽热的爱。
自罗马时代开始,白色象征欢庆。在1850年到1900年间,白色也是富裕的象征。到了本世纪初,白色代表纯洁的意义就远超过其他。
白手帕象征好运。根据民俗的说法,农夫认为在婚礼当天,新娘的眼泪会带来好运,使天降甘霖,滋润作物。后来,新娘在婚礼当天流泪,预示她会有幸福的婚姻,意味她往后不必为她的婚姻伤心落泪。
古时候,盎格鲁撒克逊的新郎常常必须挺身而出,以保护新娘免得被别人抢走。在结婚典礼时,新郎让新娘站在自己的左边,一旦情敌出现,就可以立即拔剑击退敌人。
自罗马时代开始,蛋糕就是节庆仪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那个时代制造面包的小麦象征生育的能力,而面包屑则代表着幸运,宾客无不争着捡拾。依照中古时代的传统习俗,新娘和新郎要隔着蛋糕接吻。后来,想象力丰富的烘焙师傅在蛋糕上饰以糖衣,也就成了今天的美丽可口的结婚蛋糕。
在古欧洲,新婚夫妇在婚后的30天内,或直到月底时,每天都要喝由蜂蜜发酵制成的饮料,以增进性生活的和谐。古时候,蜂蜜是生命、健康和生育能力的象征;蜜月,是新婚夫妇在恢复日常生活前,单独相处的甜蜜时光,故称之为“蜜月”。
古罗马的新娘为了表示舍不得离开娘家,必须由人拖着越过新居的门槛。此外,民间还传说门槛上有邪灵环绕着,因此为了保护新娘,就必须把新娘抱起来,跨过去。
(张仪《婚礼中的10个为什么》)
订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的原因是:
A.左手三个手指分别代表圣父、圣子、圣灵。
B.认为左手无名指的血管直接通往心脏。
C.中古世纪西方的风俗。
D.无名指顾名思义代表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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