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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者

毫无疑问,未成年人吸烟应该加以禁止。但是,我们不能为了防止给未成年人吸烟以可乘之机,就明令禁止自动售烟机的使用。这种禁令就如同为了禁止无证驾车在道路上设立路障,这道路障自然禁止了无证驾车,但同时也阻挡了99%以上的有证驾驶者。为了对上述论证作出评价,回答以下哪个问题最为重要?
A.未成年吸烟者在整个吸烟者中所占的比例是否超过1%?
B.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带给成年购烟者的不便究竟有多大?
C.无证驾车者在整个驾车者中所占的比例是否真的不超过1%?
D.从自动售烟机中是否能买到任何一种品牌的香烟?
E.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是否真如公众认为的那样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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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I:通过立法要求汽车驾驶者系安全带是个好办法。()同意()不同意()不知道
方案II:应通过一项法律对不系安全带的驾车者罚款()同意()不同意()不知道
这两个问题中,第一个是暗含假设,第二个单纯提问。
选择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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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相关法律规定,但许多人没有把酒后驾车看作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酒后驾车未必就出事,未必就被查。由此可见,驾车者需要正确处理( )。

A.个人与他人的关系

B.主观与客观的关系

C.偶然与必然的关系

D.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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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地区的主要饭店类型是()

A、为驾车者提供服务的饭店

B、为家庭旅行者和开车办事的地区商务客人服务的饭店

C、高档的全服务类型的饭店和豪华标准的饭店

D、针对注重价值、停留时间较长的商务旅行者的中型饭店和全套房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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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句子中的划线的词语,运用不当的一项是(  )(2分)A:诵读经典对于我们提升修养、陶冶性情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
B:面对破坏环境的行为,我们绝不能袖手旁观。
C:醉酒驾车者造成了一起起重大交通事故,大家义愤填膺。
D:地沟油能够走上我们的餐桌,真令人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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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几则公益广告,从主观感受和客观效果看,用得不够得体的一项是()。A:粗口成脏,话脏嘴贱——寄说话粗鲁者
B:让一让心畅路畅.抢一抢心堵路堵——寄驾车者
C:带走您的垃圾,留下您的品格——清洁寄语
D:先下后上能下能上.一哄而上难上难下——乘车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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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几则公益广告,从主观感受和客观效果看,用得不够得体的一项是()。

A、粗口成脏,话脏嘴贱——寄说话粗鲁者

B、让一让心畅路畅.抢一抢心堵路堵——寄驾车者

C、带走您的垃圾,留下您的品格——清洁寄语

D、先下后上能下能上.一哄而上难上难下——乘车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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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文材料,按要求作文。
我在国外旅行的时候,常常闹出这样的“笑话”:在斑马线上穿马路时,看见有拐弯的车辆过来,就习惯性地停下脚步,让车先行;不料,司机偏偏也习惯性地刹了车,要我先走,于是,双方就都停在了那里。但我“积习难改”,又习惯性地做个手势,还是要让车子先行通过,司机见状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不过,每每都是先摇下车窗,点头对我表示感谢。
不用说也知道,我那让车先行的习惯是在国内养成的。因为那些车子总是趾高气扬、神气活现、理所当然地从人身边呼啸而过。事实上,车与行人抢道的时候,有的驾车者在心态上就是傲慢的,轻视人,轻视生命。在这样的心态下,驾车者就会自我放大,连人都不怕,都不放在眼里,怎么会不开起“野蛮车”来?如果每个开车者都有尊重人、让人先行的意识,交通事故会直线下降。
我曾问国外的朋友,为何你们能做到让人先行呢?他们告诉我,那是交通法规规定的,必须是“人优先”。我一下子有点懵,难道我们这里的交通法规搞的竟是“车优先”?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请以“车让行人”为话题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不少于80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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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3分)投资环境的好坏,服务质量的优劣,政府公务人员素质的高低,都是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从5月1日开始,醉酒驾车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其醉驾行为将被记入档案。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一旦受到刑事处罚,也就意味着将失去公职。C.去年入冬以来,少数目无法纪的人,任意偷窃、哄抢电线电缆厂大量物资,损失在百万元以上,目前警方已经立案侦查。D.现代文明不仅带来了理性化、工业化、市场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这些美好的社会制度,而且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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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句中,加横线的熟语使用最恰当的一句是()A:日本女艺人酒井法子的藏毒、吸毒丑闻让亿万倾心于她的歌迷、影迷竹篮打水一场空,大失所望。
B:人教版语文教材要大幅缩减鲁迅作品的消息一传出,舆论已是人声鼎沸,仿佛这民族脊梁就此折断。
C:人们无法从车窗外分辨出哪个驾车者是酒驾司机,但各地屡屡传出的酒驾伤人消息,不得不令每一位出行者坐立不安。
D:集中公布的一系列主要经济数据表明经济回暖持续,基本符合市场预期,这从当日中国金融市场波澜不兴的表现中可略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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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交通部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接近80%的交通死亡事故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车速低于每小时50英里;第二,出事地点在距肇事者家25英里之内。因此如果你在美国驾车时速高于50英里并且超出你家方圆25英里之外,那么,你是较为安全的。以下哪项,如果是真的,最为有力地削弱了上述论证的结论?()

A.在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者中,75%是年轻人

B.在因车速超过法定时速而被捕的人中80%是酒后驾车者

C.全国每年的交通死亡事故中,50%发生在周末,这六个周末被认为是交通高风险周末,因为它们包括全国的节日

D.一天中只有凌晨一时至三时,才允许汽车超过时速50英里超出司机家方圆25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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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员安排了一次实验,将100名受试者分为两组:喝一小杯红酒的实验组和不喝酒的对照组。随后,让两组受试者计算某段视频中篮球队员相互传球的次数。结果发现,对照组的受试者都计算准确,而实验组中只有18%的人计算准确。经测试,实验组受试者的血液中酒精浓度只有酒驾法定值的一半。由此专家指出,这项研究结果或许应该让立法者重新界定酒驾法定值。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专家的观点? A.酒驾法定值设置过低,可能会把许多未饮酒者界定为酒驾B.即使血液中酒精浓度只有酒驾法定值的一半.也会影响视力和反应速度C.即使酒驾法定值设置过高,也不会将少量饮酒的驾车者排除在酒驾范围之外D.只要血液中酒精浓度不超过酒驾法定值,就可以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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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2013年8月初,沈阳天安保险公司推出了一种新保险“酒后驾车责任险”。在这种新保险的条款中规定:投保人酒后驾车肇事,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最高可赔偿人民币25万元。新险种一经推出就引来诸多的质疑和非议。许多法律专家、交通管理者及保险业内人士都对新险种忧心忡忡,认为这种保险取消了对酒后驾车者的经济制裁,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助长酒后肇事。言辞激烈者甚至将其称为“杀人险”,说里面的血腥气依稀可闻。然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很快就发出一个声明,指出“酒后驾车责任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使受害者能够有效地得到经济补偿,不违背现行法律,应该大力支持。围绕新险种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方从道德的角度进行猛烈批判,另一方立足法理作出了肯定的评价。
问题: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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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员安排了一次实验,将100名受试者分为两组:喝一小杯红酒的实验组和不喝酒的对照组。随后,让两组受试者计算某段视频中篮球队员相互传球的次数。结果发现,对照组的受试者都计算准确,而实验组中只有18%的人计算准确。经测试实验组受试者的血液中酒精浓度只有酒驾法定值的一半。由此专家指出,这项研究结果或许应该让立法者重新界定酒驾法定值。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专家的观点?


A.酒驾法定值设置过低,可能会把许多未饮酒者界定为酒驾。B.即使血液中酒精浓度只有酒驾法定值的一半,也会影响视力和反应速度。C.只要血液中酒精浓度不超过酒驾法定值,就可以驾车上路。D.即使酒驾法定值设置较高,也不会将少量饮酒的驾车者排除在酒驾范围之外。E.饮酒过量不仅损害身体健康,而且影响驾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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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读写任务(共1小题,满分25分)
阅读下面的短文,然后按照要求写一篇150词左右的英语短文。
On May 7, nineteen-year-old Hu Bin, after drinking, knocked a man to death when he was driving his sports car at an extremely fast pace between 84.1 k/h to 101.2 k/h. Hu was sentenced into prison for three years, according to the final judgment. Out of a hope for better traffic regulation and more drivers with loving hearts, Hangzhou City has since set up several special zebra crossings, which are wider, color-changed, and feature loving hearts wrapped up in the middle.
On August 4, a sixteen-year-old girl was crashed into by a black Porsche Cayenne and dead while crossing the street in Hangzhou City. The driver, 29-year-old Wei Zhigang, and his fiancé, who was also in the car when the accident took place, were both found drunk. According to witnesses, the Porsche Cayenne was speeding at more than 80 kilometers per hour at the time. The victim, Ma Fangfang, is a waitress in a restaurant in Hangzhou. She was walking on the zebra crossing when the Porsche Cayenne violently charged toward her and knocked her away. Wei Zhigang, the driver of the Porsche Cayenne, together with his fiancé, was detained and investigated by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in Hanghzhou. Ironically, the zebra crossing where the accident took place is titled the “Zebra crossing of Living Hearts” in memory of the May 7 car accident in Hangzhou.
[写作内容]
1.  以约30个词概括短文的要点。
2.  以约120词对“酒后驾车”事件发表看法,并要包括下列要点:
(1)酒后驾车的危害;
(2)该不该严厉处罚醉酒驾车者,为什么?
[写作要求]
1.  作文中你可以使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或虚构的故事,也可以参照阅读材料的内容,但不能直接引用原文中的句子 ]
2.  作文中不能出现真实姓名和学校名称。
[评分标准]  概括准确,语言规范,内容合适,篇章连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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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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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50分钟。

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按照“申论要求”在给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3.请务必用28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4.不准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2011年2月7日,正月初五。刚刚结束了一场愉悦聚会的永宁县望远镇丰盈村6组村民苏某某,在醉酒且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返家。19时左右,车辆行驶至109国道永宁县望远镇时,苏某某将车开到马路对面,与灵武市梧桐树乡李家圈村村民沈某某驾驶的小车迎面相撞,造成3人死亡,其中包括1名仅5个月大的男婴,另有6人受伤。

2月7日,21时许,中宁县交警大队全警出动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正当协警员黄鑫、白涛、肖凯在民警带领下依法开展路查工作时,突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宁E•A5010微型面包车,冲过该大队在中宁县宁安南街恒达宾馆路段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反光锥桶,将毫无防备的3名协警员和1名正在接受检查的驾驶员撞伤。

4名伤者均为轻伤。经检测,董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93毫克,属醉酒驾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春节期间,按照公安部部署,宁夏自治区先后于2月6日、7日、12日、16日掀起4次集中查处酒驾“风暴”。全区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8227起,其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40起,行政拘留30余人。去年,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23%。但通过今年连续几次专项治理,这一比例直线下降至4%。

2.根据司法部2008年的一份研究数据表明,我国每年酗酒肇事立案400万起,全国每年有10万人死于车祸。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有数据表明:今年1月初至6月底,因酒后驾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13起,死亡14人,在刚刚过去的七月份一个月内西安城区就查处酒后违法行为243起,其中查处醉酒驾车94起,这其中还不包括侥幸逃脱的。前段时间在西安西大街就有一起酒后肇事,当时车速近80码,连撞两车都没停下。目前,交警部门对于一般被查出的酒后驾车,能采取的就是扣证、拘留等措施。

3.2009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了多起醉酒驾车引起多人死亡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另外有80%的网友认为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理过轻,起不到震慑作用。2010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将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对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使用套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将对驾驶员一次扣清12分。

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这往往是一杯啤酒就能达到的效果。根据新规,酒后驾驶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就会扣满分停止使用。驾驶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将扣分清零后驾驶证才能恢复使用。

酒后驾车尽管是交管部门一直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屡禁不止,这一方面是由于司机安全意识不到位,另一方面处罚太轻也是原因之一。南宁车友小徐在车友Q群里表示,执行这样的新规,实在太好了,以后有饭局,无论谁劝酒都有理由回绝了。小徐也提出,交管部门严管酒后驾车,但测量的仪器一定要够精准,因为这可关乎车友驾照重考的大事情。

对于酒后驾车一次扣12分的规定,南宁私家车车主黄女士在车友Q群的讨论页面上留下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她说,这样的规定实在太好了,相信不会有司机敢冒如此大的风险后驾车。在得到车友们的认同后,她接着说:“以后我对丈夫放心多了,以前他总说喝一点酒开车没事,出台如此严格的交规,估计他没这样的胆量顶风违法。”

4.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无非有赖于两个层面:一是驾驶者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二是严格的法律制约。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来说,关于出行的公共道德仍然处于建设当中,这种滞后必须依靠法律的制约加以弥补。尤其是在一个饮酒渊源深厚的国度,缺少法律条文的制约无异于闹市纵虎。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

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

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

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饭店甚至推出“提醒”服务——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不放,不但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共同缺失。

三是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驾者惩治力度不够。各个城市路口成千上万,即便交警夜夜查、日日检,酒驾被查的几率仍然很低。原因是“交警警力有限,检查通常集中在热闹路口、高架路口,走小路可以避检”。目前,我国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和记12分。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责。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每年流人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1.3亿人有驾驶执照。人、车、道路之间越来越紧张的关系,正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形成新的挑战和制约。这不但提醒我们,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还呼唤着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多么的追在眉睫。

5.在加拿大,醉酒或吸毒驾车属于刑事犯罪。加拿大《刑法》规定,首次醉驾罚款1000加元(1美元约合1.1加元),禁止驾驶1年;若再犯,入狱80天,禁驾两年;第三次醉驾,入狱120天,禁驾3年。若由醉驾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者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造成人员死亡的,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加拿大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关注和整治醉驾行为,最具有影响的全国性反醉驾组织

——加拿大“反对醉驾母亲协会”也应运而生。在政府与民间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醉驾是危险的犯罪”这一概念已深入人心,醉驾案例大幅下降。

在西班牙,酒后驾车属刑事犯罪。西班牙交通法规对于酒后驾车者的处理近年来逐渐加重。

2007年底,西班牙议会修改了道路安全法规,将酒后驾车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按照西班牙现行法规,如果司机的呼气酒精浓度超过每毫升0.25毫克,就属于酒后驾车;对于职业司机和驾龄一年以下的新手来说,这一要求更加严格,呼气的酒精含量不能超过每毫升0.15毫克。

在新加坡,实行教罚并重,治理酒后驾车。一向以法律体系完善严明著称的新加坡对待酒后驾车也不例外,通过积极宣传教育和较其他国家更严厉的刑罚“两手抓”来打击酒后驾车。新加坡警方每年都会举办大大小小的讲座和图片展览等活动,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张贴海报,劝诫人们饮酒后不要开车。自1989年起,每年圣诞节等公共假臼之前,警方会集中举办“酒后别驾车”宣传活动。

新加坡法律规定,酒后开车初犯者将被罚款1000~5000新元(1美元约合1.44新元),或入狱6个月以下;再犯者则被罚款3000~10000新元,并被判入狱12个月以下;屡犯者则可被判支付高达3万新元罚款,并入狱3年。被判酒后驾车者即使没有造成车祸,也将被吊销驾照至少一年。

在法国,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相当严厉。如果司机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5毫克低于0.8毫克,要根据情节处以135欧元至750欧元的罚款,而且驾照要被扣掉6分。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8毫克就要按醉酒驾车来处置,司机可能面临2年的牢狱之灾和4500欧元的罚款,而且法院会视情节吊销司机一段时间的驾照。这些还都是对初犯者的从轻处罚。如果是重犯处罚会翻倍,也就是说有可能要坐牢4年、罚款9000欧元。

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处罚会更重。如果造成了其他人员重伤,罚款会升至3万欧元,判刑则升至3年至10年不等。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他人死亡,则将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可能会升至15万欧元,这还不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民事赔款。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新规定于2007年9月19日开始生效,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任何人不许酒后驾车;严禁为酒后驾驶员,或者是疑似酒后的驾驶员提供车辆;任何人不得为即将驾车的司机供酒、劝酒;不得乘坐酒后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违者严惩不贷。根据日本《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5日元)以下罚款;饮酒驾车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扣35分,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饮酒驾车扣13分至25分。对于醉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饮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则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实施更为严格的惩罚。醉酒驾车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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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50分钟。

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按照“申论要求”在给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3.请务必用28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4.不准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2011年2月7日,正月初五。刚刚结束了一场愉悦聚会的永宁县望远镇丰盈村6组村民苏某某,在醉酒且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返家。19时左右,车辆行驶至109国道永宁县望远镇时,苏某某将车开到马路对面,与灵武市梧桐树乡李家圈村村民沈某某驾驶的小车迎面相撞,造成3人死亡,其中包括1名仅5个月大的男婴,另有6人受伤。

2月7日,21时许,中宁县交警大队全警出动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正当协警员黄鑫、白涛、肖凯在民警带领下依法开展路查工作时,突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宁E•A5010微型面包车,冲过该大队在中宁县宁安南街恒达宾馆路段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反光锥桶,将毫无防备的3名协警员和1名正在接受检查的驾驶员撞伤。

4名伤者均为轻伤。经检测,董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93毫克,属醉酒驾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春节期间,按照公安部部署,宁夏自治区先后于2月6日、7日、12日、16日掀起4次集中查处酒驾“风暴”。全区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8227起,其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40起,行政拘留30余人。去年,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23%。但通过今年连续几次专项治理,这一比例直线下降至4%。

2.根据司法部2008年的一份研究数据表明,我国每年酗酒肇事立案400万起,全国每年有10万人死于车祸。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有数据表明:今年1月初至6月底,因酒后驾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13起,死亡14人,在刚刚过去的七月份一个月内西安城区就查处酒后违法行为243起,其中查处醉酒驾车94起,这其中还不包括侥幸逃脱的。前段时间在西安西大街就有一起酒后肇事,当时车速近80码,连撞两车都没停下。目前,交警部门对于一般被查出的酒后驾车,能采取的就是扣证、拘留等措施。

3.2009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了多起醉酒驾车引起多人死亡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另外有80%的网友认为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理过轻,起不到震慑作用。2010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将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对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使用套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将对驾驶员一次扣清12分。

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这往往是一杯啤酒就能达到的效果。根据新规,酒后驾驶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就会扣满分停止使用。驾驶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将扣分清零后驾驶证才能恢复使用。

酒后驾车尽管是交管部门一直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屡禁不止,这一方面是由于司机安全意识不到位,另一方面处罚太轻也是原因之一。南宁车友小徐在车友Q群里表示,执行这样的新规,实在太好了,以后有饭局,无论谁劝酒都有理由回绝了。小徐也提出,交管部门严管酒后驾车,但测量的仪器一定要够精准,因为这可关乎车友驾照重考的大事情。

对于酒后驾车一次扣12分的规定,南宁私家车车主黄女士在车友Q群的讨论页面上留下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她说,这样的规定实在太好了,相信不会有司机敢冒如此大的风险后驾车。在得到车友们的认同后,她接着说:“以后我对丈夫放心多了,以前他总说喝一点酒开车没事,出台如此严格的交规,估计他没这样的胆量顶风违法。”

4.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无非有赖于两个层面:一是驾驶者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二是严格的法律制约。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来说,关于出行的公共道德仍然处于建设当中,这种滞后必须依靠法律的制约加以弥补。尤其是在一个饮酒渊源深厚的国度,缺少法律条文的制约无异于闹市纵虎。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

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

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

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饭店甚至推出“提醒”服务——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不放,不但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共同缺失。

三是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驾者惩治力度不够。各个城市路口成千上万,即便交警夜夜查、日日检,酒驾被查的几率仍然很低。原因是“交警警力有限,检查通常集中在热闹路口、高架路口,走小路可以避检”。目前,我国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和记12分。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责。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每年流人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1.3亿人有驾驶执照。人、车、道路之间越来越紧张的关系,正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形成新的挑战和制约。这不但提醒我们,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还呼唤着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多么的追在眉睫。

5.在加拿大,醉酒或吸毒驾车属于刑事犯罪。加拿大《刑法》规定,首次醉驾罚款1000加元(1美元约合1.1加元),禁止驾驶1年;若再犯,入狱80天,禁驾两年;第三次醉驾,入狱120天,禁驾3年。若由醉驾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者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造成人员死亡的,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加拿大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关注和整治醉驾行为,最具有影响的全国性反醉驾组织

——加拿大“反对醉驾母亲协会”也应运而生。在政府与民间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醉驾是危险的犯罪”这一概念已深入人心,醉驾案例大幅下降。

在西班牙,酒后驾车属刑事犯罪。西班牙交通法规对于酒后驾车者的处理近年来逐渐加重。

2007年底,西班牙议会修改了道路安全法规,将酒后驾车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按照西班牙现行法规,如果司机的呼气酒精浓度超过每毫升0.25毫克,就属于酒后驾车;对于职业司机和驾龄一年以下的新手来说,这一要求更加严格,呼气的酒精含量不能超过每毫升0.15毫克。

在新加坡,实行教罚并重,治理酒后驾车。一向以法律体系完善严明著称的新加坡对待酒后驾车也不例外,通过积极宣传教育和较其他国家更严厉的刑罚“两手抓”来打击酒后驾车。新加坡警方每年都会举办大大小小的讲座和图片展览等活动,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张贴海报,劝诫人们饮酒后不要开车。自1989年起,每年圣诞节等公共假臼之前,警方会集中举办“酒后别驾车”宣传活动。

新加坡法律规定,酒后开车初犯者将被罚款1000~5000新元(1美元约合1.44新元),或入狱6个月以下;再犯者则被罚款3000~10000新元,并被判入狱12个月以下;屡犯者则可被判支付高达3万新元罚款,并入狱3年。被判酒后驾车者即使没有造成车祸,也将被吊销驾照至少一年。

在法国,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相当严厉。如果司机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5毫克低于0.8毫克,要根据情节处以135欧元至750欧元的罚款,而且驾照要被扣掉6分。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8毫克就要按醉酒驾车来处置,司机可能面临2年的牢狱之灾和4500欧元的罚款,而且法院会视情节吊销司机一段时间的驾照。这些还都是对初犯者的从轻处罚。如果是重犯处罚会翻倍,也就是说有可能要坐牢4年、罚款9000欧元。

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处罚会更重。如果造成了其他人员重伤,罚款会升至3万欧元,判刑则升至3年至10年不等。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他人死亡,则将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可能会升至15万欧元,这还不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民事赔款。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新规定于2007年9月19日开始生效,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任何人不许酒后驾车;严禁为酒后驾驶员,或者是疑似酒后的驾驶员提供车辆;任何人不得为即将驾车的司机供酒、劝酒;不得乘坐酒后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违者严惩不贷。根据日本《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5日元)以下罚款;饮酒驾车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扣35分,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饮酒驾车扣13分至25分。对于醉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饮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则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实施更为严格的惩罚。醉酒驾车造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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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综合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间: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所给定的材料,按照材料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09年8月份,全国展开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据公安部一周统计的数字,浙江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075起,位居榜首,超出第二名山东一倍。

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表示,这和浙江酒后驾车整治启动早、强度大等因素有关。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最近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有所减少。

浙江从8月7日起,就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保持路面严管严控态势。其中第一条就明确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据统计,从8月7日到22日的半个月时间内,浙江共查获酒后驾车7316起,醉酒驾车1038起,因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8143本。其中,私家车驾驶人居多。

目前,已有40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酒后驾驶记录被抄送至纪检监察部门。

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就全国范围来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12时至15时、19时至次日凌晨1时。

目前,浙江检查酒后驾车的重点时间段是在晚餐后,即晚上7点至凌晨1点。重点查处范围是饭店、酒吧、夜总会等密集的地段。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酒后驾驶专项整治的效果,浙江各地正探索发动社会力量,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浙江许多饭店、酒吧等场所已经在停车场等地张贴“禁止酒后驾车”的公益广告,并提供酒精测试,劝阻、告知饮酒后欲自己驾车离开的顾客。由此还让一个萎靡已久的行业重现光彩,目前,浙江许多饭店代驾业务量猛增。

2.2010年5月24日下午17时,浙江温岭市城西街道发生一起不应该发生的车祸,一辆牌号为浙JHG021的黑色现代轿车在正常行驶中突然逆向飞上左侧绿化带,在撞断了一株绿化树后,当场撞上了3个六年级的小女孩,造成了三个小女孩不同程度受伤。

记者在温岭市交警部门见到了肇事司机林先生。林先生是温岭市城西街道人,今年33岁,肇事时,他正开车去附近一所学校接放学的女儿。林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下午14时,他曾和朋友在一起喝过酒,自己当时喝了一瓶多啤酒。心想这点酒没什么大碍,没想到却出事了。幸好现在三个孩子没有生命危险。

3.不可否认,全国范围内打击酒后驾驶的专项行动,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既在一定程度上查处了很多违规驾驶的司机,同时也有效的打击遏制了酒后驾驶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交通文明和道路安全,但这还远远不够。一方面,严格执法需要成为常态,交通守法、敬畏生命应该成为公民共识,另一方面,对于交通事故,不应该单单依靠执法,还应该寻求司法层面的推进和突破,比如增设“危险驾驶罪”等,使相关法律规定更具有威慑力,提高违法代价,而不仅仅视作交通肇事罪。

2009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了多起醉酒驾车引起多人死亡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

2010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对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使用套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将对驾驶员一次扣清12分。

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这往往是一杯啤酒就能达到的效果。根据新规,酒后驾驶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就会扣满分停止使用。驾驶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将扣分清零后驾驶证才能恢复使用。

酒后驾车尽管是交管部门一直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屡禁不止,这一方面是由于司机安全意识不到位,另一方面处罚太轻也是原因之一。南宁车友小徐在车友Q群里表示。执行这样的新规,实在太好了,以后有饭局,无论谁劝酒都有理由回绝了。小徐也提出,交管部门严管酒后驾车,但测量的仪器一定要够精准,因为这可关乎车友驾照重考的大事情。

对于酒后驾车一次扣12分的规定,南宁私家车车主黄女士在车友Q群的讨论页面上留下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她说,这样的规定实在太好了,相信不会有司机敢冒如此大的风险酒后驾车。在得到车友们的认同后,她接着说:“以后我对丈夫放心多了,以前他总说喝一点酒开车没事,出台如此严格的交规,估计他没这样的胆量顶风违法。”

4.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无非有赖于两个层面:一是驾驶者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二是严格的法律制约。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来说,关于出行的公共道德仍然处于建设当中,这种滞后必须依靠法律的制约加以弥补。尤其是在一个饮酒渊源深厚的国度,缺少法律条文的制约无异于闹市纵虎。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

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

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饭店甚至推出“提醒”服务——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不放,不但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共同缺失。

三是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驾者惩治力度不够。各个城市路口成千上万,即便交警夜夜查、日日检,酒驾被查的几率仍然很低。原因是“交警警力有限,检查通常集中在热闹路口、高架路口,走小路可以避检”。目前,我国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和记12分。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责。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每年流入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1.3亿人有驾驶执照。人、车、道路之间越来越紧张的关系,正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形成新的挑战和制约。这不但提醒我们,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还呼唤着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多么的迫在眉睫。

5.在加拿大,醉酒或吸毒驾车属于刑事犯罪。加刑法规定,首次醉驾罚款1000加元(1美元约合1。1加元),禁止驾驶1年;若再犯,入狱80天,禁驾两年;第三次醉驾,入狱120天,禁驾3年。若由醉驾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者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造成人员死亡的,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加拿大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关注和整治醉驾行为,最具有影响的全国性反醉驾组织——加拿大“反对醉驾母亲协会”也应运而生。在政府与民间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醉驾是危险的犯罪”这一概念已深入人心,醉驾案例大幅下降。

在西班牙,酒后驾车属刑事犯罪。西班牙交通法规对于酒后驾车者的处理近年来逐渐加重。

2007年底,西班牙议会修改了道路安全法规,将酒后驾车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按照西班牙现行法规,如果司机的呼气酒精浓度超过每毫升0.25毫克,就属于酒后驾车;对于职业司机和驾龄一年以下的新手来说,这一要求更加严格,呼气的酒精含量不能超过每毫升0.15毫克。

在新加坡,实行教罚并重,治理酒后驾车。一向以法律体系完善严明著称的新加坡对待酒后驾车也不例外,通过积极宣传教育和较其他国家更严厉的刑罚“两手抓”来打击酒后驾车。

新加坡警方每年都会举办大大小小的讲座和图片展览等活动,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张贴海报,劝诫人们饮酒后不要开车。自1989年起,每年圣诞节等公共假日之前,警方会集中举办“酒后别驾车”宣传活动。

新加坡法律规定,酒后开车初犯者将被罚款1000~5000新元(1美元约合1.44新元),或入狱6个月以下;再犯者则被罚款3000~10000新元,并被判入狱12个月以下;屡犯者则可被判支付高达3万新元罚款,并入狱3年。被判酒后驾车者即使没有造成车祸,也将被吊销驾照至少一年。

在法国,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相当严厉。如果司机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5毫克低于0.8毫克,要根据情节处以135欧元至750欧元的罚款,而且驾照要被扣掉6分。如果血液酒

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8毫克就要按醉酒驾车来处置,司机可能面临2年的牢狱之灾和4500欧元的罚款,而且法院会视情节吊销司机一段时间的驾照。这些还都是对初犯者的从轻处罚。如果是重犯处罚会翻倍,也就是说有可能要坐牢4年、罚款9000欧元。

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处罚会更重。如果造成了其他人员重伤,罚款会升至3万欧元,判刑则升至3年至10年不等。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他人死亡,则将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可能会升至15万欧元,这还不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民事赔款。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新规定于2007年9月19日开始生效,其中第65条规定,任何人不许酒后驾车;严禁为酒后驾驶员,或者是疑似酒后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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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1.本试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50分钟。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按照“申论要求”在给定的答题卡上作答。3.请务必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4.不准折叠答题卡!二、给定资料1.2011年5月7日,31岁的长春市民李女士醉酒驾车肇事,被交警部门带走调查。8日,这名两岁孩子的母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这是醉酒驾驶入刑出台后,长春市区内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7日22时许,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跃路与支农大街交会处附近,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左转弯时连续撞击3辆出租车后停下,出租车的司机迅速报警。经初步勘查,事发时,肇事的黑色奥迪轿车顺着飞跃路由南向北行驶,由于驾驶员李女士对周围情况观察不够细致,连撞3辆经过此路口的出租车,同时,驾驶员李女士有醉酒驾车的嫌疑,交警将其带回大队调查。“当时,黑色奥迪轿车内共有5人,李女士、她的丈夫还有其丈夫的3个朋友,5人都喝了不少酒,驾驶员李女士算是最清醒的一个,事后,5人都被我们带回了大队调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汽车产业开发区大队事故科科长刘长榆说。8日2时许,李女士血液内的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出来了,达到88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我真的知道错了,家里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没人照顾呢,这可咋办?”李女士后悔奠及,痛哭流涕。李女士31岁,是长春市一家公司的职员。据她回忆,22时,她驾车沿飞跃路由南向北行驶到支农大街处左转弯时,看见前面人特别多。当时为了躲避行人,左转弯时拐急了,刹不住车子,撞上了前面一辆出租车,随后又撞上了两辆在等红灯的出租车。“我只是注意躲行人了,没有看见旁边还有车。”李女士说事发后自己都蒙了。刘长榆说,李女士初领驾驶证的时间是2010年10月13日,距事发时还不到7个月,是一名新手。按照新的“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李女士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交警部门刑事拘留,这是醉酒驾驶入刑出台后,长春市区内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她很可能被法院判处拘3个月到6个月,罚金1000元,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9日下午,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李女士。她称以前很少喝酒,即使喝酒了也从来不开车。“当天就是有点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抓,喝了两瓶啤酒后还开车。”李女士说,自己知道新规定在5月1日开始实施了,她认为自己醉酒驾车被警方刑事拘留的处罚并不是很重,“这样的处罚对于醉酒驾车的人应该是一个教训。2.2009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了多起醉酒驾车引起多人死亡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另外有80%的网友认为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理过轻,起不到震慑作用。2010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将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对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使用套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将对驾驶员一次扣清12分。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这往往是一杯啤酒就能达到的效果。根据新规,酒后驾驶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就会扣满分停止使用。驾驶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将扣分清零后驾驶证才能恢复使用。酒后驾车尽管是交管部门一直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屡禁不止,这一方面是由于司机安全意识不到位,另一方面处罚太轻也是原因之一。南宁车友小徐在车友Q群里表示,执行这样的新规,实在太好了,以后有饭局,无论谁劝酒都有理由回绝了。小徐也提出,交管部门严管酒后驾车,但测量的仪器一定要够精准,因为这可关乎车友驾照重考的大事情。对于酒后驾车一次扣12分的规定,南宁私家车车主黄女士在车友Q群的讨论页面上留下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她说,这样的规定实在太好了,相信不会有司机敢冒如此大的风险酒后驾车。在得到车友们的认同后,她接着说:“以后我对丈夫放心多了,以前他总说喝一点酒开车没事,出台如此严格的交规,估计他没这样的胆量顶风违法。”3.根据司法部2008年的一份研究数据表明,我国每年酗酒肇事立案400万起,全国每年有10万人死于车祸。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有数据表明:今年1月初至6月底,因酒后驾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13起,死亡14人,在刚刚过去的七月份一个月内西安城区就查处酒后违法行为243起,其中查处醉酒驾车94起,这其中还不包括侥幸逃脱的。前段时间在西安西大街就有一起酒后肇事,当时车速近80码,连撞两车都没停下。目前,交警部门对于一般被查出的酒后驾车,能采取的就是扣证、拘留等措施。4.2009年3月11日14时40分许,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二中队左武、王际鹏等3名交警,驾驶巡逻车在繁荣路和前进西街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男子从一家饭店走出,驾驶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沿前进西街向南行驶。交警驾车追上该车,示意驾车男子在路边停车。男子停车时正在打手机,这也是交通违法行为,男子被叫上警车接受处理。交警发现,该男子是长春市某局干部董某,驾驶的是公务车。交警对董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他每百毫升血液含有84毫克的酒精,属于酒后驾车,要被罚款并暂扣驾驶证。董某说:“我是××局的,你们照顾一下。”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左武表示必须依法处理,不能徇私,董某在后座打了他肩背部两下。下车后,董某又指着左武的鼻子说:“你等着,咱们以后有碰到的时候!”紧接着骂了一些污言秽语,并狠狠照左武的头面部打了一巴掌。左武的两名同事拦住董某,打了110报警电话,巡警赶来将董某带到辖区派出所。5.整治“醉驾”,对官员不应网开一面。接连几起酒后驾车导致的血案,引发了一场全国性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基于官员身份的特殊性,“如何处置醉驾官员”自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广州番禺某镇被查时称“醉驾是工作需要”的纪委书记梁某就是其中一个。媒体调查发现,梁某19日晚被查,然而事发当晚梁并未被拘,次日上午还照常上班。番禺警方解释称等抽血结果出来后再拘并无不妥,公众则质疑“这样做会给醉驾者逃脱惩处的机会”。依据有关规定,在强制抽血的检验结果出来前,有醉酒嫌疑的驾驶员应该被控制而不能放回去,除非当事人出现身体条件不允许的特殊情况。如此看来,番禺警方对醉驾官员梁某的惩处就有了袒护之嫌——这种做法,既伤害了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的公信力,也容易使醉驾问题转化为领导干部和民众之间的矛盾。醉酒驾车是一种普遍性、平均分布的问题,人人都可能醉酒,人人都可能开车,人人醉酒开车都会危及交通安全。所以,醉酒驾车是醉酒者对公共规则和公共安全的侵犯,是醉驾者与公众的矛盾,而不是富人与穷人、民众与官员、强者与弱者的矛盾。也就是说,公众的“敌人”是无视法律的醉酒驾车者,而不是官员或者富人。但是,如果执法者在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中不能公正执法、严守程序、严格执法、一视同仁地惩处每一个违法者,就会很容易激起民众敏感的愤怒,从而使本属公共矛盾的醉驾问题演化为官民矛盾、官民对立,甚至官民冲突。如果平民违法必究,而有些官员则能依靠权力的羽翼轻易逃脱法律的惩罚,这将使法律缺乏公信力。在这种语境下,公众将会对“公正执法”充满怀疑,对法律能否平等地惩罚违法的官民充满不信任。因此,每逢有针对某个社会问题的专项行动,舆论的眼睛总是本能地顺从着民众而紧盯官员群体,很自然地将“能否一视同仁地惩治官员”视为执法是否公正的衡量标准,以“有罪推定”逻辑紧盯每一个执法细节,试图从中找出证据印证自己的猜想。在这种舆论的聚光灯和放大镜下,执法者哪怕有一点儿程序瑕疵,也会被敏感的舆论抓住不放,成为公众发泄不满情绪的出口。一起普通的社会事件就可能激化成严重的官民矛盾,邓玉娇案是这样,胡斌飙车案也是这样。番禺警方违反程序让醉驾的纪委书记“照常上班”,显然使矛盾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再将矛头指向醉驾者,而指向官官相护,指向法律对官员的包庇,指向违法不受追究的特权。本是醉驾者与公众的矛盾,很可能演化成民众与官员群体的矛盾。这种矛盾转化,既使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又激化了官民冲突,更有害于醉驾问题的整治。如果官员违法受到袒护,人们还有什么理由尊重法律呢?人们可能因此沉浸于官民冲突的受迫害想象中,而忘记了醉驾是一种公害。理性的执法者,应该能敏锐地感受到公众的情绪。所以,在针对醉驾的执法上,越是涉及官员的案例,越是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同时还要做到透明公开,一视同仁,绝不护短,借此向公众传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理念,消除公众的疑惑。6.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无非有赖于两个层面:一是驾驶者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二是严格的法律制约。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来说,关于出行的公共道德仍然处于建设当中,这种滞后必须依靠法律的制约加以弥补。尤其是在一个饮酒渊源深厚的国度,缺少法律条文的制约无异于闹市纵虎。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饭店甚至推出“提醒”服务——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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