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社
报刊零售就是邮政企业利用(),向报刊社预购多种报刊,向读者出售报刊的一种发行业务。
A.资金
B.流动资金
C.专项资金
D.周转金
A资金
B流动资金
C专项资金
D周转金
通知报刊社印数的时间为报纸一般为出版前2天,日报,周六报、周二报为开印前;期刊(杂志)一般为出版前20天,画报类可适当提前。
A、对
B、错
A对
B错
A最高人民检察院
B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C市(地)以上各级党委直属党校
D党报刊社
邮路是指各邮政局所之间,邮政局所与车站、码头、机场、转运站、邮件处理中心、报刊社之间,邮区中心局与邮政局所及各邮区中心局之间由自办或委办人员按()规定路线交换邮件(包括机要文件)、报刊的路线。
零售区域代理是为了适应报刊发行市场的变化,满足报刊社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按照少环节,快流通的原则,形成以省为区域的报刊发行()。
A.经营体系
B.经营模式
C.经营规模
D.区域网
A经营体系
B经营模式
C经营规模
D区域网
邮路是指各邮政局所之间,邮政局所与车站、码头、机场、转运站、邮件处理中心、报刊社之间,邮区中心局与邮政局所及各邮区中心局之间由自办或委办人员按固定班期规定路线交换邮件(包括机要文件)、报刊的路线。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邮政报刊发行的任务是()。
A、有目的、有计划地不断增加报刊发行的品种和发行量
B、努力拓展市场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发行质量
C、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报刊社对报刊发行工作的需求
D、最大限度地发挥邮政发行的作用
A有目的、有计划地不断增加报刊发行的品种和发行量
B努力拓展市场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发行质量
C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报刊社对报刊发行工作的需求
D最大限度地发挥邮政发行的作用
以下关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A、其主体范围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
B、无主体范围的限制
C、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D、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E、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F、只能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问题一: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哪一项或哪几项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A、美善杂志社事先已有禁止转载、摘编作品的声明,社区文化报社仍然摘编,就构成侵权
B、美善杂志社的声明是无效的,对包括社区文化报社在内的任何其他报刊社都没有约束力
C、作为期刊出版者,美善杂志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享有专有出版权
D、社区文化报社虽然可以摘编涉案作品,但还是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美善杂志社的权利
E、社区文化报社没有侵犯刘强的发表权
F、社区文化报社没有侵犯刘强的修改权,但侵犯了他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G、社区文化报社对刘强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都没有侵犯
作者A在《投稿指南》一书上发现《食品大观》杂志的地址,于2003年12月10日向该杂志投了一篇文章《馒头与面包--谈中西方饮食文化》,原文约1550字。他还随文章附上一封信,表示仅仅把该文章的非专有报刊形式出版权授予给该杂志。到2004年1月15日未见回音,他就写信给该杂志询问,重申授权事宜,但一直未收到任何反馈。不料,到了 2004年3月5日,《食品大观》给A寄来稿酬50元和样刊(2004年2月号)。 A颇感不平,打电话到《食品大观》杂志社,认为该社没有在规定期限回音,现又发表此文,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该社的回答是:该社在2003年的每期上都刊登了"投稿须知",说明该杂志的用稿期限是2个月;稿酬标准为50元/千字;文章发表后,杂志社享有1年的专有出版权,未经同意,其他任何报刊社、出版社不得转载。该杂志社并没有侵权。而且A还注意到编辑对该文作了文字上的改动和删减,少了70字。他认为应得稿酬应该是100元。 不久,A和《食品大观》杂志社几乎同时发现,B出版社未经许可,于2004年4月出版了由汇编者C编选的《中外饮食文化概览》,收入《馒头与面包》一文,说明"作者A著,《食品大观》2004年2月号发表"。二者都认为,B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专有出版权,要求B出版社承担相应责任。B出版社辩解其在出版合同中要求汇编者C保证取得所有作者的著作权,所以不应承担责任。《食品大观》侵犯了作者A什么权利?为什么?
作者A在《投稿指南》一书上发现《食品大观》杂志的地址,于2003年12月10日向该杂志投了一篇文章《馒头与面包--谈中西方饮食文化》,原文约1550字。他还随文章附上一封信,表示仅仅把该文章的非专有报刊形式出版权授予给该杂志。到2004年1月15日未见回音,他就写信给该杂志询问,重申授权事宜,但一直未收到任何反馈。不料,到了 2004年3月5日,《食品大观》给A寄来稿酬50元和样刊(2004年2月号)。 A颇感不平,打电话到《食品大观》杂志社,认为该社没有在规定期限回音,现又发表此文,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该社的回答是:该社在2003年的每期上都刊登了"投稿须知",说明该杂志的用稿期限是2个月;稿酬标准为50元/千字;文章发表后,杂志社享有1年的专有出版权,未经同意,其他任何报刊社、出版社不得转载。该杂志社并没有侵权。而且A还注意到编辑对该文作了文字上的改动和删减,少了70字。他认为应得稿酬应该是100元。 不久,A和《食品大观》杂志社几乎同时发现,B出版社未经许可,于2004年4月出版了由汇编者C编选的《中外饮食文化概览》,收入《馒头与面包》一文,说明"作者A著,《食品大观》2004年2月号发表"。二者都认为,B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专有出版权,要求B出版社承担相应责任。B出版社辩解其在出版合同中要求汇编者C保证取得所有作者的著作权,所以不应承担责任。B出版社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作者A在《投稿指南》一书上发现《食品大观》杂志的地址,于2003年12月10日向该杂志投了一篇文章《馒头与面包--谈中西方饮食文化》,原文约1550字。他还随文章附上一封信,表示仅仅把该文章的非专有报刊形式出版权授予给该杂志。到2004年1月15日未见回音,他就写信给该杂志询问,重申授权事宜,但一直未收到任何反馈。不料,到了 2004年3月5日,《食品大观》给A寄来稿酬50元和样刊(2004年2月号)。 A颇感不平,打电话到《食品大观》杂志社,认为该社没有在规定期限回音,现又发表此文,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该社的回答是:该社在2003年的每期上都刊登了"投稿须知",说明该杂志的用稿期限是2个月;稿酬标准为50元/千字;文章发表后,杂志社享有1年的专有出版权,未经同意,其他任何报刊社、出版社不得转载。该杂志社并没有侵权。而且A还注意到编辑对该文作了文字上的改动和删减,少了70字。他认为应得稿酬应该是100元。 不久,A和《食品大观》杂志社几乎同时发现,B出版社未经许可,于2004年4月出版了由汇编者C编选的《中外饮食文化概览》,收入《馒头与面包》一文,说明"作者A著,《食品大观》2004年2月号发表"。二者都认为,B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专有出版权,要求B出版社承担相应责任。B出版社辩解其在出版合同中要求汇编者C保证取得所有作者的著作权,所以不应承担责任。《食品大观》的稿酬计算是否有误?为什么?A的要求是否合理?
作者A在《投稿指南》一书上发现《食品大观》杂志的地址,于2003年12月10日向该杂志投了一篇文章《馒头与面包--谈中西方饮食文化》,原文约1550字。他还随文章附上一封信,表示仅仅把该文章的非专有报刊形式出版权授予给该杂志。到2004年1月15日未见回音,他就写信给该杂志询问,重申授权事宜,但一直未收到任何反馈。不料,到了 2004年3月5日,《食品大观》给A寄来稿酬50元和样刊(2004年2月号)。 A颇感不平,打电话到《食品大观》杂志社,认为该社没有在规定期限回音,现又发表此文,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该社的回答是:该社在2003年的每期上都刊登了"投稿须知",说明该杂志的用稿期限是2个月;稿酬标准为50元/千字;文章发表后,杂志社享有1年的专有出版权,未经同意,其他任何报刊社、出版社不得转载。该杂志社并没有侵权。而且A还注意到编辑对该文作了文字上的改动和删减,少了70字。他认为应得稿酬应该是100元。 不久,A和《食品大观》杂志社几乎同时发现,B出版社未经许可,于2004年4月出版了由汇编者C编选的《中外饮食文化概览》,收入《馒头与面包》一文,说明"作者A著,《食品大观》2004年2月号发表"。二者都认为,B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专有出版权,要求B出版社承担相应责任。B出版社辩解其在出版合同中要求汇编者C保证取得所有作者的著作权,所以不应承担责任。B出版社是否侵犯《食品大观》杂志社的专有出版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