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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责任制

[判断题]公安机关应建立办案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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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应当遵循()的原则,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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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责任制的适用范围包括()。

A、主审法官

B、合议庭

C、主任检察官

D、主办侦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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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推行办案责任制后,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仅占0.1%。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法官、合议庭也可以不执行审委会的决定B.办案责任制体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精神C.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以审委会的名义发布裁判文书D.法庭审理对于查明事实和公正裁判具有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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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推行办案责任制后,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仅占0.1%。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法官、合议庭也可以不执行审委会的决定

  • B、办案责任制体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精神

  • C、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以审委会的名义发布裁判文书

  • D、法庭审理对于查明事实和公正裁判具有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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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推行办案责任制后,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仅占0.1%。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法官、合议庭也可以不执行审委会的决定B.办案责任制体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精神C.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以审委会的名义发布裁判文书D.法庭审理对于查明事实和公正裁判具有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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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需要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责任追求机制。

A、对

B、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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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本题2.5分)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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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判断题)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本题10.0分)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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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规定,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科学划分内部执法办案权限和责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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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规定,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科学划分内部执法办案权限和责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

A、对

B、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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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 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 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

  • 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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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
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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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2015年)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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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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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措施中,不正确的是? A.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破除执行难的问题,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B.完善立案登记制,法院应该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C.建立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审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D.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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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上填涂。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2013年7月1日起,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为加强操作性,人社部又针对劳务派遣法条进行细化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然而,现实中比比皆是的同工难同酬的现象让“同工同酬”这块改革的“硬骨头”至今仍十分坚硬,并非靠一部法规单兵突进就能解决,仍需包括行政体制、福利制度改革和严格执法等在内的配套措施多管齐下。
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2013年7月初,江苏判决了全国首例精神赡养案。而记者回访发现,法院判决和舆论关注却仍然未能最终解决家庭矛盾。
2011年5月1日,原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细则》开始施行,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志,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禁烟令”实施至今的效果,被不少人诟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状况十分普遍,公共场所吞云吐雾的现象并未明显减少。
…………
这些为民谋利的民生法规本应融入到人们的现实生活,贯彻于社会的方方面面,然而,很多法规都沦为“纸上谈兵”的“稻草人”。
2.专家认为,一些地方把法律当作工具,在立项之初未充分论证,仅因领导意志、社会影响匆忙立法,结果导致出台后无人响应,执法机关骑虎难下。有的立法项目为完成年度立法任务不得不“免检”通过;有的与社会实际情况脱节,照抄照搬国外或其他城市有关条款,沦为标语式的宣传品。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Z说,有的法律法规比较抽象,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执法主体也不清晰,让人觉得没必要遵守,不遵守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另外,一些法规涉及多头管理、联合执法,在实践中存在一定难度。
由于处罚成本高、执法成本大、执法队伍严重不足,一些民生法规难以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全国人大代表Y认为,执行是法律的生命力,部分法规初衷虽好,但碍于执行力度不够,处罚往往流于形式,变成形同虚设的“僵尸条文”。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S说,有时上面出台上位法,地方就照搬一通,做出一套和现实脱节的法律,然后束之高阁。如有些地方出台的“高温法”,规定多少摄氏度以上不用上班,却没有配套管理制度。延误工期怎么算,高温补贴怎样发,都需要具体可操作的支撑。“民生法规往往需要多方配合,尤其是涉及利益时。这也使得法规难以落实。”
广东省政府参事W说:“执法部门若不严格执法,就无法提高市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比如醉驾入刑,立法前不少人都敢冒险,立法后交警部门‘动真格’,很快就刹住了这股风气。”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F说,以“同工同酬”“带薪休假”等法规为例,需要政府、用人单位等方面有刚性规定,在没有明确这方面法律义务的情况下,执行效果不理想也是意料之中。
在立法方面,有专家建议,要摒弃过往“快比慢好”“全比缺好”“多比少好”的观念,立法前进行充分细致的调研,客观评估必要性和可行性,避免实施效果不好,浪费立法资源。
法规在制定过程中也应进一步“开门立法”,F说,制定过程中增加公民参与,专家、公民共同探讨法规的不合理之处,不仅能使未来出台的法规更为严谨,也会提高公民对法规的接受度,从而确保实施效果。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J等法律界人士建议,城市管理立法应该注重制度条文设计的可操作性。对一些指导性条款予以细化,为实践的具体操作提供参考依据。立法上明确建立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运行后及时开展立法评估。此外,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可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
3.(标题)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小标题一)
“改革要让法院更像法院,让法官更像法官”“地方化、行政化,是必须迈过的两道坎”……谈起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从最基层的司法人员到大法官、大检察官,从律师到专家学者,大家都指向“回归司法规律,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这一“牛鼻子”。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司法体制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长期以来将法官、检察官等同于一般公务员管理,没有体现其自身规律和职业特点。同时,司法责任制不明,“审者不判,判者不审”,造成司法责任分散、模糊,权责利不统一。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设在地方的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不是‘地方的法院’。”司法界人士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人员和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存在司法权地方化倾向。
在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在路上”。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推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市法官、检察官“统一提名、分级任免”……上海的试点方案剑指司法体制的难点与热点。“改革厘清了审判管理权和审判权的边界,院庭长可以参加合议庭审案子,也可以按照规定启动审判长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发表的意见要有记录,合议庭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上海二中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C说,改革以后合议庭的权力和责任更大,反过来倒逼合议庭要非常慎重地审判。
“改革必将让法官、检察官职业受到大家尊重和向往,我对此有信心。”重庆四中院院长L说,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到省以下司法人员统管等试点工作,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路径很清晰,改革效果值得期待。
(小标题二)
“司法公开像根扁担,一头挑起司法公信,一头挑起司法公正”,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厅展板上的这句话,形象地表达出司法公开的意义。今年9月,广州两级法院13名正副院长重回审判席,亲自上庭审案,而且全都进行网络直播。广州中院院长P说:“司法公开目前是社会认识一致、改革阻力小、实践效果好,倒逼司法公正的重要突破口。”
“司法公开是司法自信的表现,是司法公信的保障。”重庆市高院院长N认为,近年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都取得扎实成效。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当事人可以获知立案日期、合议庭组成人员、承办法官、送达、管辖权处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情况;通过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可以看到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当事人可以获取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执行程序变更信息、执行措施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等。
互联网科技与市场手段使司法公开更加透明、便捷与高效。浙江、江苏、河南等省借助网络交易平台,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处置诉讼财产;重庆引入第三方平台实现司法拍卖分权制衡,全市司法拍卖全部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实行电子竞价方式拍卖,比较好地防止了司法拍卖暗箱操作、内幕交易、低价贱卖等问题。
“从‘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看,司法公开仍有较大空间。”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M认为,可进一步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注重裁判过程的公开;其次强化庭审公开,让公正眼见为实。在推进重大案件庭审直播的同时,下一步改革应把完善公众旁听作为庭审公开的重点。
(小标题三)
“历史经验证明,改革若离开了人民群众参与,没有民众的支持,就难以成功。”河南省高院院长X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方式。
K是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的职工,自2010年担任重庆市一中院人民陪审员以来,平均每年参与案件100多件。谈起直接参与司法审判的感受,他深有感触地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把社会公正标准带入个案审判中,与精通法律的专业法官思维互补,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参与司法和监督司法,让我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分量!”
为进一步增强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更多的普通群众参与司法,最高法院2013年提出了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截至2013年底,河南省在原有人民陪审员7058名的基础上,新增补人民陪审员8258名,达到基层法院法官的2.38倍,率先实现最高法院的“倍增计划”。增选人员涵盖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基层民调人员、中小学教师、退伍军人、退休人员等群体,使人民陪审员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结构更趋合理。
“司法公信力本质上表现为司法与社会间的互动关系,最终检验的标准在于群众的感受。在推动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同时,破除‘司法神秘主义’心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和监督司法,必将提升司法的公信力。”X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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